
尼泊爾個人旅游簽證
- 全國
- 7個工作日
- 面試: 不需要 最多可停留天數: 15天 簽證有效期: 180天 入境次數: 1次
15天單次:
30天單次:
1、護照原件;
2、2寸白底照兩張;
3、身份證復印件。
4、 身份證復印件背面注明①聯系電話;②工作單位、地址、職位;③進入/離開尼泊爾的時間。
1.辦理前請務必先與服務人員溝通,確保預留出足夠的受理時間,以便您在出發前能拿到簽證;
2.請在拿到簽證之后再做機票、酒店的預訂;
3.以上受理時間為使館的受理時間,不包含快遞在途時間和我社的資料操作時間;
4.使館受理時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增長,如旅游旺季,缺少簽證紙,使館假期。
5.您提供的資料是使館頒發簽證的判斷依據,因此請務必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;
6.使館在受理簽證申請的過程中,無法提供撤回、取消等服務,護照在此過程中一直由使館保存,無法提供取出,因此請自行計劃好時間。
7. 除了必須的資料之外,請不要快遞多余的資料;
8. 收到簽證之后請盡快核對您的簽證信息,如果出現錯誤請在資料收到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與我們聯系。
9. 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資料損壞、丟失等情況,恕不負責。
10.簽證咨詢電話:010-85169727。